有些地方禁止停車。如果您在這些地方停車,可能被處以罰款及/或車輛被拖走。您不得在以下地點停車或停放您的車輛:
- 在道路右側,除非是單行道
- 會妨礙其他道路使用者(包括行人)通行的地方
- 在轉角、彎道、坡頂、交通島或十字路口附近,若會妨礙他人看清道路狀況
- 在路肩上或道路外側有空間可停車且不會損壞草地或花圃時(除非有停車標誌禁止),仍不得停在道路上
- 在人行道、交通島、計程車停靠站或標示有公車停車標誌的地點
- 距離十字路口、行人穿越道或僅以標誌標示的公車停車站之接近側未滿6公尺
- 在車輛出入口前方,或距離未滿1公尺
- 與另一輛已停妥車輛並排停車(即不得並排停車)
- 在禁止停車標線(靠近道路邊緣的黃色虛線)上
- 在交通標誌標示不得停車或停放車輛的地點
- 在標誌顯示該路段僅供公車、計程車或貨運服務車輛使用的地方
- 在自行車車道內
- 在公車或共乘車道標誌所標示的營運時段內
- 在消防栓(以黃色矩形與圓形標示)上,除非有具備駕駛資格且能移動車輛的人員陪同車輛
- 距離任何消防栓50公分以內,除非有具備駕駛資格且能移動車輛的人員陪同車輛
- 在標示消防栓方向的黃色箭頭與路緣之間,除非有具備駕駛資格且能移動車輛的人員陪同車輛。


請謹慎停車並體諒他人。您必須在您的車輛與其他已停妥車輛之間預留足夠空間,以便進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