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使用者會使用一些其他號誌與你溝通。你必須了解這些號誌的含義,以及在看到它們時該如何應對。
閃爍燈號與警笛
如果緊急車輛(例如救護車、消防車或警車)正從你的前方或後方駛來,並且使用警笛和/或閃爍的紅色、藍色、或紅藍燈光,你必須路邊停車,必要時停車,讓它先行通過。

如果一輛警車正尾隨你,並開啟警笛和/或閃爍藍色、或紅藍燈光,你必須盡快路邊停車並停車。
若警方要求,你必須提供警員: - 你的姓名、地址和出生日期 - 你的駕照 - 車輛所有人的姓名

如果一輛車輛尾隨你並閃爍藍色燈光,你必須盡快路邊停車並停車。海關、漁業及海洋保護區官員會使用閃爍藍燈。這些官員有權要求車輛停車。

因緊急任務出勤的醫生、護理師或助產士,可能會使用安裝在車頂的綠色閃爍燈號。如果你看到這些燈光,你必須路邊停車,讓該車輛先行通過。
當服務車輛(例如拖曳卡車與道路保養車輛)使用黃色閃爍燈光時,是在警告你應小心駛近。看到這些燈光時,你應減速,並準備在必要時停車。

超大型車輛可能會使用黃色閃爍燈光,引導車則可能使用黃色與紫色閃爍燈光。你可能需要路邊停車或停車,以讓這些車輛通過。
超大型車輛與車載標誌
消防站或機場外部的紅色閃爍號誌表示你必須停車,並保持靜止,直到燈光停止閃爍為止。

紅色閃爍號誌
警察指揮交通
當警察正在指揮交通時,你必須依照警察指示停車或通行。警察的指示凌駕於: - 交通號誌 - 道路標誌 - 讓路規則
如果警察正在管制十字路口,請小心駛入正確的車道。如果你未駛入正確車道,你可能必須行駛錯誤的方向。
使用你的方向燈向警察顯示你想前往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