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號告知其他用路人您正在改變在道路上的方向或位置。了解何時以及如何發出訊號,是成為安全駕駛員的重要一環。
駕駛人通常使用方向燈來發出訊號。然而,如果您的方向燈無法被看見,有時可能需要使用手勢訊號。
何時應發出訊號
您必須在以下動作前至少 3 秒鐘發出訊號:
- 左轉或右轉
- 向左或向右移動 – 例如,變換車道時
- 停車或減速
- 駛出:從停車位駛出以超越另一輛車或變換車道。

右轉時發出訊號
在環形交叉路口發出訊號
使用方向燈
方向燈告知其他用路人您將要做什麼。前方向燈為黃色或白色。後方向燈為黃色或紅色。
重要!請勿假設其他駕駛人已看到您的訊號。
在以下情況使用您的左方向燈:
- 正在左轉
- 正在向左移動 – 例如,在超越另一輛車後駛回左側車道,或返回路緣時。

在以下情況使用您的右方向燈:
- 正在右轉
- 正在向右移動 – 例如,從停車位駛出時。

右轉手勢訊號

右方向燈
重要!不要只依賴其他駕駛員的訊號。車輛是否正在減速?相對於該訊號,車輛在道路上的位置是否正確?
停車
您的煞車燈,也就是車輛後方的紅燈,可讓您後方的人知道您正在減速或停車。當您使用煞車踏板時,煞車燈會自動亮起。請將您的腳放在煞車踏板上,以保持煞車燈亮起,警告其他駕駛人。

停車或減速手勢訊號

煞車燈
提示:輕點煞車踏板會讓煞車燈閃爍,以警告其他駕駛人。
危險警示燈
當您開啟危險警示燈時,兩個方向燈會同時閃爍,作為對其他用路人的警告。當您的車輛對其他用路人構成暫時性危險時,您應該開啟危險警示燈,例如當:
- 您正在路邊更換輪胎
- 您的車輛故障並正被拖曳。